时光荏苒,一学期接近尾声。为增强学生法制观念,提高自身安全防范意识,过一个安乐祥和的寒假,2022年1月19日下午,新北区实验中学龙城大道校区邀请了新北区法院马晓娉法官作了一场法制讲座,主题为《远离犯罪 做知法懂法好少年》,讲座由张殿清副校长主持,全校师生在各班级内统一组织观看。
讲座一开始,马法官就提纲挈领地点明未成年人学习法律知识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显示,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数、送审查起诉人数等相应数据近三年来再次回升,造成这一结果的一个重要因素就是未成年人的法律知识和法律素养极为欠缺,法制观念极为淡薄。因此,对于未成年人的法制熏陶和法制教育急需“强力补救”。
明确学法的重大意义后,马法官细致讲解了“什么是犯罪”、“未成年人犯罪”,以及“犯罪的危害”。其中,重点强调了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刑事责任年龄降低至12周岁的修改,并用纪录片的真实案例作出警示,令人深思。在此基础上,马法官进一步阐明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的关于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规定和八项过渡性教育矫治措施,特别提醒同学们严禁携带管制器具这一问题,引导同学们积极反思自己在现实学习生活中的所作所为。这部分的讲述宏观要求和细节补充并重,同学们听得非常认真,讲座气氛严肃凝重。
第三部分则是对于“盗窃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等在未成年人案件中占比居多的犯罪行为进行专业严谨的罪名解析。马法官指出针对不同的情形,未成年人均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由此,郑重告诫全体师生,远离违法犯罪,加强自我防范:要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共规范,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要树立自尊、自立、自强的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要机智勇敢,敢于检举揭发,坚信邪不压正的道理,积极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讲座的最后,马法官表达了对同学们的殷切期望:“希望同学们学法、明法、懂法,用法,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拥抱各自阳光灿烂的未来!”
本次讲座,不仅是法律知识的宣传,也是素质教育的延伸和递进,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建设,发挥德育载体的育人功能,起到了一定的实效。
撰稿:史诗 摄影:梅小红 审核:张殿清